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

台灣BB鎗販售,將立法管制

BB槍有人管了!行政院消保處今表示,市售BB槍屬危險性商品,但是現無權責機關管理,連學校周遭商家都可任意販售,造成安全疑慮,特別開會指定經濟部為「市售玩具槍」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並請該部儘速建立適用年齡分級管理機制。

消保處表示,過去對於槍枝和槍形商品管理,區分為「單位面積彈丸動能在20焦耳/cm2以上」的產品屬於槍枝,由內政部警政署管轄;「拋射動能在0.08焦耳以下之槍形玩具」的產品屬於玩具,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管理。但如BB槍、空氣槍、瓦斯槍及電動槍等商品,剛好介於這中間,在主管機關權責不明狀況下,業者常遊走灰色空間。

消保處指,由於該商品主要爭議在於不當使用及不當銷售,特別指定經濟部為主管機關,並朝「販售地點或行為」及「使用者年齡」等方向管理,並請內政部、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等機關配合宣導及查察。(朱正庭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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